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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强制医疗案

作者:陈龙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8 浏览量:0

案件经过:2018年1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使用砍刀将受害人资某某砍死。经麒麟区公安局侦查后移送麒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麒麟区检察院向麒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陈龙飞律师接受委托后陈律师通过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及向张某某家属了解的情况分析后,认为本案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病人伤害案件。经麒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张某某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致人死亡,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检察机关的申请成立,于当庭决定对被申请人张某某强制医疗。   

本案小结: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精神病人伤害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危险性较高,人民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后结合证据材料当庭决定对被申请人张某某强制医疗,降低了社会影响及社会危险性,保障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了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同时也让被申请人张某某及时得到医治,使其病情得到控制。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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