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支付委托人要求货款的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利息
来源:薛增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9
人浏览
案件结果
本案经立案、开庭、法院组织举证质证等程序,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
基本案情
委托人与对方2015年8月3日签订两份试机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以及一个月的试用期等事宜,对方支付20万元货款后对方一直不支付剩余货款,经委托人多次索要,对方均不予理会。后因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委托人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发律师函、电话沟通后对方均不予理会,最终代理起诉。最终经律师争取,本案法院支付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胜诉。
律师点评
企业之间经常存在拖欠货款等事宜,加之2018年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一般,导致拖欠货款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若是遇到类似情形,律师建议大家不要一拖再拖,拖下去对于出卖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建议持相关的材料面询专业人士后,确定要款方案,避免承担不利风险,若是发现对方有一直拖延的情况,及时咨询或者起诉,避免转移财产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
另外若有需要及时咨询律师确定,保障自身权益最大化。
以上内容由薛增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薛增洁律师咨询。
薛增洁律师
帮助过 1098 万人好评:17
长江中路国贸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