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货款纠纷案件,为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货款
来源:陈裕琪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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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货款纠纷案件,为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货款
原告: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南通XX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案件梗概: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XX定制购销合同书》,约定原告给被告提供XX打印机一台,总价款XX元。按合同约定,被告在签订之日支付定金XX元,收货之日在物流处付款XX万元,并在原告方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当日支付XX元。被告支付定金后,在某年某月某日收货时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货款擅自从物流处强行取货。某年某月某日,原告方技术人员在被告处安装调试后,被告以机器存在问题为借口拒绝支付剩余货款,拖欠货款共计XX元。此后,原告多次派人服务检查机器,机器并无问题。经原告多次催收剩余货款,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
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l、支付货款人民币XX元;
2、支付拖欠货款利息,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某年某月某日暂计至某年某月某日);
3、支付原告上门服务的住宿费XX元、交通费XX元;
4、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最终结果:
法院全额支持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原告胜诉,并于最终强制执行会全部款项。
要点提示:
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企业注意保留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出库入库单、对账单、发票、还款记录等证据,并聘请专业律师为证据不足等情形进行证据补强,这样才能确保货款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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