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八千,讨回九万
来源:石润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7
人浏览
2013年3月,春节刚过,宋先生就来到北京某餐馆打工,当大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八千。
2014年的一天晚上,餐馆老板对管理人员不满,当面进行喝斥责骂。员工们觉得老板有些过分,对管理人员有点不公平,就上前帮管理人员说几句好话。谁知,员工们的行为给老板火上浇油,不但没能帮上忙,还惹怒了老板。只见老板左手一挥,大吼一声,“都给我滚蛋”。于是,所有的员工都被解雇了,扫地除门,被欠的工资也不了了之。老板还口出狂言,“爱哪告哪告去!”。
宋先生不服,提起劳动仲裁。仅凭几张与老板的合影照片,证明不了与用人单位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自然劳动仲裁败下阵来。
眼瞧着自己的血汗钱要泡汤,苦于没有证据,也只能忍受。
在律师的指导下,宋先生找到了一段老板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上的录音,这里有老板点名宋先生的声音,告诫大厨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等内容。有了这样有利的证据,宋先生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八千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九万余元。铁证面前,老板承认录音的真实性,但对宋先生的事实陈述矢口否认,百般抵赖,诉称宋先生有偷盗行为,还要报警。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老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老板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宋先生被欠八千,得到九万,合法权益得到极大维护。老板自恃强势,视法律如儿戏,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惨痛教训。
以上内容由石润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石润民律师咨询。
石润民律师
帮助过 326 万人好评:4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路东亚望京中心B座1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