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威律师

李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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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南-长沙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盗水施工人财空,终获缓刑把家还

来源:李林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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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描述

2012年朱某某承包了一项工程,因开发商三通一平没有到位,朱某某为了尽快完工,便私自盗接自来水公司民用水管道,时间长达一年多,涉案金额多达两万多元。2014年被人举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家属十分着急,案件却另有隐情,法官能否公正审判?朱某某能否逃过一劫?


办案过程

2014年家属找到我,让我当朱某某的辩护律师,虽说案件不大,但当时压力颇大,一方面,看见家属急切的目光,心里非常同情,如果不能将朱某某带回到家属身边,自己将无颜以对;另一方面,据家属介绍,是开发商举报了朱某某,为的是让朱某某在监狱里待几年,这样朱某某就不能向他们讨要工程款了,而且开发商据说是人大代表,跟法院关系好,且早就放出话来要整朱某某。听到这些,虽然心里有点担忧,但我相信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谁都不能任意操控法律,凡事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找到突破口,案件就一定有转机。

接受委托后,我放下手头其他工作,立即去检察院复印案卷材料,然后仔细研读案卷,从书证、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中寻找突破口,接着多次去看守所会见朱某某,进一步了解案情;最后去案发现场仔细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这段时间的整理分析,我发现:

第一,该案定性没有问题,因朱某某盗水一事属实,故而排除无罪辩护;

第二,该案涉案金额的计算存在问题,在量刑上有很大争取空间。因本案涉案金额是由自来水公司提供,而涉案金额是由盗水量和水价决定,水价争议不大,但盗水量是自来水公司估算所得,因为没有安装水表,无法精确计算用水量,故自来水公司就按照一个月30天整来计算用水天数,然后估算平均每天的用水量,便得出总的盗水量,这样的估算显然存在问题。虽然朱某某认罪并认可这个盗水量,但作为朱某某的辩护律师,我的目的是切切实实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不能随意,不能苟同,一定要刨根究底,一查到底。根据我的经验,建设施工时,定有监理方,其对每天的施工情况都会形成监理日志,我便找到了所有的监理日志,一共有厚厚的5本,我仔细研读,发现这其中竟有77天是没有进行施工的,原因是下雨、过节、过年等等,所以这77天是必须要予以剔除的,如果减去这77天,朱某某的盗水量就缩减许多,涉案金额随之减少,相应的判决将对朱某某更有利,这将是该案的重大突破口;

第三,朱某某的主观恶性不大,其盗水是因为开发商的三通一平没到位,朱某某曾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这个问题,但开发商都没有予以解决,从而逼迫朱某某采取这样的极端手段,毕竟手底下还要养那么多民工,不开工怎么活;

第四,朱某某有悔罪表现,其主动向自来水公司交纳了所有水费及罚款;

第五,朱某某家庭困难,全家指望其一人养家糊口,还有两个小孩正在读书,他如果进了监狱,这个家就支撑不下去了。

基于上述辩护思路,我跟法官、检察官有过多次交流,最终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观点,减少了77天的盗水量,并最终顶住压力判决朱某某缓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

看见朱某某一家团聚,我由衷的高兴,但也要提醒各位,生活再困难也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人穷志不穷,人生没有跨不过的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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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远大二路1763号(长沙市第一、第二、女子看守所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林威
  • 执业律所:湖南弘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30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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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远大二路1763号(长沙市第一、第二、女子看守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