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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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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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阙某某和李某某自2010年登记结婚以来,感情不是特别好,两个人的性格有些合不来,经常会为一点小事发生矛盾,夫妻俩都经常发生分歧,甚至吵架。从2012年开始,阙某某就觉得自己厌倦了这种时时争吵的家庭生活,就对妻子李某某说出了离婚的想法。但是,李某某不同意离婚,认为这主要是两个人在生活中还没有学会相互体谅和宽容,只要多一点时间就可以适应下来。但是自从201210月间,阙某某和李某某之间的一次大的争吵,导致了家里摔碗摔碟,地上一片狼藉,令阙某某觉得这个家再也没有办法维持下去了。于是,阙某某打定主意要和妻子李某某离婚。在协商离婚不成的情况下,阙某某准备上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正在他准备请律师草拟起诉状的时候,他接到了妻子李某某打来的电话,告知自己怀孕了,这令阚某某很苦恼,阙某某能在李某某怀孕期间提出离婚诉讼吗?
  案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在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律问题。由于李某某已经怀有身孕,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的情形存在,否则,阙某某是不可以在李某某怀孕期间提出离婚诉讼的。
  深度解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关于不允许男方在特殊情况下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在特殊情形消失后或者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认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离婚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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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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