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元的诈骗罪名不成立,大大减轻当事人的刑事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超过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诈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人被指控分别诈骗7354元、7万元;后被告人委托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梦磊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最终法院判决7万元数额的诈骗罪不成立,大大减轻了被告人的量刑,下面和本案件负责人罗梦磊律师一起来看事情经过吧。
【基本案情】
案由:诈骗罪
原告:广东省XX人民检察院
被告:张某,女
辩护人:罗梦磊,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概述:
2018年3月份,被告人张某在交友平台,通过虚假个人信息,与被害人李某超交友认识.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并谈婚论嫁,后被告人张某多次利用求婚购买戒指、见面礼金等借口骗取被害共人民币7354
元。同年,被告人张某及其同伙在
陌陌聊天软件上谎称名为李某的男子,认识被害人许某芬,后被告人张某及其同伙骗取被害人许某芬人民币7万元。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审理。
【裁定结果】
法院认为:第一单骗取被害人这犯罪事实属实;第二单骗取被害人许某芬7万元这一犯罪事实有异议。
经证实:1、第一单骗取7354 元中,有确凿的证据,罪情属实
2、骗被害人许某芬7万元的事实并无充足证据证明,辩护人提交的就医记录册、证人的证言以证明被告人并未骗取被害人金额,民警现场侦察时也未发现与第二单被害人所言的有关骗取7万元的证据,因为第二单犯罪的指控法院不予采信。
综上,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贵令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李某退赔人民币七千三百五十四元.
【律师解析】
本案中的突破点是:被告人第二单的诈骗罪是否属实?被害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经律师对案件的仔细分析,成功证明第二单被害人指控事实有误,辩护律师找到推翻的证据,成功让法院支持辩护律师的观点,大大减轻了被告人的量刑程度。
减轻刑罚的关键点是:成功证明第二单犯罪事实不属实;并且被告人第一单犯罪金额数目较少,被告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且系触犯,仅有小学文化水平,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本案结语】
在本案中,律师成功推翻第二单指控,证明被告并无诈骗7万元的犯罪事实;在第一单7354元的诈骗中,因被告系初犯且认错态度良好,辩护律师成功帮助原告减轻刑罚,只需判处1年有期徒刑,最大程度的帮助被告缩短了量刑时间,减轻量刑程度,若遇此类案件,可找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罗梦磊律师寻求帮助,定能最大程度保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