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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穿孔案例

作者:李永敬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量:0

 

某患者因“双侧腰区疼痛不适年伴肉眼血尿”至某医院就诊,医方术前诊断为

“双肾结石,右肾积水”,于年月日为患者施行“右侧微创经皮肾镜钬激

光碎石术”,后出现黄疸等,于年月日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胆囊

穿孔,予以行胆囊造瘘、胆囊壶腹部穿孔修补术,后出现肝功能损害,予以保

肝治疗后好转出院。但此后患者在术后第五天出现右下腹肿痛、黄疸等,腹部

提示腹腔及胆囊窝内积液、胆囊增大,行剖腹探查术发现胆囊壶腹部小穿孔。

此后,该案经医学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方手术记录描述为“胆囊壶腹部局

部坏疽伴小穿孔”,但未见胆囊组织送病理检验对胆囊坏疽的描述加以证实的证

据;同时,患方术前的腹部显示胆囊大小、形态正常,胆囊壁未见增厚,腔

内未见结石,术前不存在胆囊结石及感染,临床上胆囊自发性穿孔的报道亦极

为罕见。因此,患者因胆囊坏疽引起自发性穿孔的依据明显不足。经皮肾镜术

因其术式的特点,在穿刺等过程中可能伤及周围器官,就本病例而言,胆囊与

右侧肾脏在解剖上位置相近,为右侧经皮肾镜术可能伤及的周围器官,同时术后

天开始出现黄疸等症状,剖腹探查术中见胆囊壶腹部小穿孔,腹腔有黄绿色液

体约,胆囊周围组织均有水肿。临床症状的出现与右侧经皮肾镜术在时

间上具有连续性,临床表现及手术探查所见亦符合胆囊损伤的发生、发展规律。

据此推断,医方在右侧经皮肾镜术中因操作不当致胆囊穿孔,存在医疗过错。

患者其后又出现肝功能损害:谷丙转氨酶升至148.3U/L,经医方积极保肝治疗后

好转,近期复查肝功能在正常范围内,故其可逆性的肝功能损害应与其胆囊损伤

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程度拟为95%100%。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诊疗

程中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危险后果回避义务,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患者

胆囊损伤需手术修补及可逆性的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

疗过错为不良后果的直接原因,判令医院承担责任。

在上述病历中,患者的胆囊穿孔与其原发性疾病之间显然没有关系,造成

患者的胆囊穿孔的直接原因应当是在手术穿刺等过程中伤及周围器官所造成

的,因此,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行为是患者胆囊穿孔发生的直接原因,医疗机

构应当承担责任。

李永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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