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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当庭释放

作者:姚厅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7 浏览量:0

委托人:李某

罪名:妨害公务罪

2015年9月,林某等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无证摆摊的严某发生冲突,严某电话纠集李某、徐某帮忙。在冲突过程中,严某、李某、徐某与林某等发生暴力冲突,造成林某等三名执法人员受到轻微伤的后果,随后逃离。2015年10月,林某被抓拿到案。

2016年4月20日,李某家属委托姚厅律师,姚厅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多次会见嫌疑人,并获得了林某等受害人以及城管局分居狮岭中队书面谅解。

2016年4月22日,姚厅律师代为出庭辩护,合议庭经审议,当庭宣判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鉴于李某庭前已经关押六个月,决定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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