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亿彬律师

王亿彬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劳动争议成功案例:单位擅自调整员工岗位且降低工资标准迫使员工离职,我方最终为其成功争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来源:王亿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4
人浏览

【案情简介】韦某某原本担任某公司营销部门经理一职,公司为了达到迫使韦某某离职的目的,在未征得韦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将韦某某调到产品推广部门担任经理一职,同时又变相降低韦某某工资标准,最终韦某某在无法接受该调整的情况下提出离职。

【律师代理】本律师团队经分析案情后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本案公司并未与韦某某协商一致就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故韦某某离职后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案件结果】本案经过劳动仲裁胜诉,单位服从仲裁裁决并履行了裁决内容所载义务,韦某某顺利拿到经济补偿。

以上内容由王亿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亿彬律师咨询。
王亿彬律师
王亿彬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5822 万人好评:3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附楼7、1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亿彬
  • 执业律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4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附楼7、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