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成功达成调解获赔18万
来源:温祖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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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陈某某
代理人:温祖发律师
被告:龙岗某某医院
案情简介:2012年4月23日,原告因右眼视力下降到被告处就诊,被告的诊断结果为: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2012年4月25日,被告对原告进行了右眼巩膜外放液+冷冻+硅压术。被告对原告所实施的手术失败,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表现在:医师在手术前无充分准备,医师不熟悉设备操作,多次检查后才发现设备未准备冷冻气体,在手术过程中停留的时间占手术时间的三分之一,导致手术延长一个小时;在手术过程中及结束后未采用眼部B超、眼底照相等必要的检查确认视网膜是否复位;手术结束时仍残留有视网膜下积液。2012年5月15日,在深圳市眼科医院进行眼部B超检查,提示漏斗状视网膜脱离,2012年6月7日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诊断为视网膜脱离,增值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OD DI-II期。目前原告存在右眼视网膜漏斗状脱离、粘连,存在右眼视力手动/20cm(右眼盲) 。原告、被告双方于2012年6月27日向深圳医学会申请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结果为:原告的损害后果为捌级伤残,被告的医疗过错在原告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中参与度的比例为50%,被告应当承担与原告相等的责任。
过程:代理律师接到案子后,与原告了解案情,积极收集证据,形成民事起诉状,主张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积极与被告律师据理力争争取赔偿款。
结果:经龙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深圳龙岗某某医院同意支付原告陈某某赔偿款18万,由原告到被告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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