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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王某诉林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方园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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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八年前与买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转让给买方(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由买方实际占有使用,等办理好两证后,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卖方办理好两证后,买方要求过户,卖方却因为房价上涨,要求取回房屋或者增加转让价。

     经律师代理王某(买方),法院判决卖方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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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方园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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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13楼(市政府正对面、附二院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