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欠款时隔七年,律师成功追回借款
【案 号】(2016)粤0605民初10660号
【委 托 人】区*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拿回大部分货款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黄少峰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12月11日,被告陈*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借款6万元,并立下借据,原告区*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6万打到被告账户上。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拖延还款,已严重侵犯了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委托我方代理此案件。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区*进行沟通,立刻开展工作、准备起诉材料、提交证据材料清单,提起诉讼、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桂城法庭开庭、提交代理词、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桂城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等工作。办案律师一直跟踪案件的财产情况,当得知陈*村里有卖地分红的情况,第一时间带上法院的人去村委执行,最终执行到5万多的款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陈*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区*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应以60000元为本金从2009年3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予原告,息随本清。
三、争议焦点
1.借款事实确认;
2.被告执行情况;
3.本案诉讼时效确认。
四、律师点评
民间借贷案件主要存在两个关键因素,第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第二,借款的金额也非常重要,以及证明借款金额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一般保留转账凭证尤为重要;第三,维权的诉讼时效也是需要特别注重的,以免错过维权的时间。因此,当遇到法律纠纷时,应当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方案,保障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