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合同有纠纷,律师介入全额拿回定金
【委 托 人】李*
【审理程序】调解结案
【代理结果】全额拿回定金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欧舞静 律师 罗翠怡 实习律师
一、 基本案情
广州市**房屋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委托人李*于2017年11月22日签订了《**创客园合建确认书》,约定双方合作建设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路*号(**创客园)*栋*层***号房,物业建筑面积为51.96平方米,合作建房总款为人民币420843元,李*于随后即缴纳了5万元定金。但公司销售人员在未让李*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又让李*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且没有把租赁协议给予李*。待李*通过其他途径拿到该份格式合同——租赁协议的空白文本并再细看协议条款,发现在协议内第三条第二款约定李*支付全部合作建房款后,仅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且使用时间仅为20年,从2018年8月31日至2038年8月31日止,因此李*并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李*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希望解除合同并拿回定金5万元。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李*委托我所代理本案,详细了解案情后,大量查询法条、相关案列,研究案件,确定办案思路,及时出具律师函并积极通过电话沟通谈判、两次外出广州越秀区,陪同当事人去楼盘、对方律师事务所与对方调解以及拨打12345市民热线查询土地是否依法招投标、是否依法登记出租、投诉该公司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将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最后在楼盘所属的东秀区经济联合社的协助下再次与对方调解,成功全额拿回定金5万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2018年4月28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1、确认双方签订《合作建房确认书》及《租赁协议》解除;
2、广州市**房屋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全额退回委托人定金5万元。
三、争议焦点
1、若申请商事仲裁,能否主张合同无效?或因受欺诈、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
2、能否达成调解,全额拿回定金?
四、律师点评
在案件难度大,胜算率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先尝试调解方案,而调解的方式除了发律师函,当面谈判外,可以多考虑其他途径。本案当事人委托前自行找对方调解时,对方据不理会、一分不退;当事人委托、我方寄出律师函后,对方表示愿意退3万并一直坚持3万;在调解僵持不下,开发商只答应退3万,当事人的底线是4万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通过拨打12345投诉给予楼盘开发商压力后再次与对方调解,成功帮助委托人全额拿回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