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草律师

周春草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例

来源:周春草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9
人浏览

2013127日,原告人与被告人及其母亲在**酒店后停车场因日常琐事引致口角纠纷,尔后发展至被告人及其母亲动手对原告人进行人身伤害,致原告人右腿肿痛、畸形并行动受限。当晚,原告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被送入医院救治,后经诊断为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住院治疗后,原告人于2014215日出院,尊医嘱在家中休养三个月,且须在近日内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出患肢处固定物。在治疗期间,原告人已垫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73532.57元,即将进行的二次手术费须花费9000元。对于上述费用,被告人应当立即予以赔偿。

本律师认为,被告人因其对原告人的犯罪行为致原告人人身损害,被告人应当赔偿原告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后经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由周春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春草律师咨询。
周春草律师
周春草律师
帮助过 324 万人好评: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14F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春草
  • 执业律所: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3*********75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温州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