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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知识产权

使用工业松香给鸡鸭褪毛被起诉,律师成功无罪辩护

来源:王佰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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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业松香给鸡鸭褪毛被起诉
律师成功无罪辩护
案情简介:
乔某某是辽宁省兴城市一个个体工商户,因其开办的家禽屠宰场使用松香为预售的鸡、鸭、鹅拔毛,获利二十余万元,被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律师辩护:
庭审中,王佰光律师为乔某某做无罪辩护。核心辩点是:
一、乔某某在主观上不应当知道使用的松香有毒有害:1、该松香是否有毒,需要专业部门的检测;2、使用松香为禽类拔毛作为一种传统的拔毛方式被当地长期广泛使用;3、没有相关的部门告诉禁止使用;
二、乔某在客观行为上,不符合《刑法》第144条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因为用松香拔毛只是一种工具手段,并不是掺入;另外,该松香也不是非食品原料;
三、乔某的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危害到该罪名所保护的客体,即民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1、办案机关只是把使用的松香进行了检测,结果是“不达标”,而没有将最后加工好的食品鸭鹅本身进行检测;2、民众只有食用了加工后的食品才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正如“卤水点豆腐”中的卤水虽然有毒,但豆腐无害;3、当地质检部门每年的抽检也没有告诉乔某用松香加过过的鸭鹅是有毒有害的,或进行禁止或处罚;4、既然没有证据证明乔某的行为危害或可能危害到民众的健康,根据疑罪从无的定罪原则,应认定乔某无罪。
案件结果:
王律师的以上辩护观点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同,本案开庭后经过了四个月的时间法院迟迟没有做出有罪判决,后检察院自行撤诉。
办案小结:
作为一名律师,不仅需要熟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充分的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也需要涉猎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这样才能在具体的案件中,把案件事实、案中证据以及适用的国家法律、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律做到很好的结合运用。
以上内容由王佰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佰光律师咨询。
王佰光律师
王佰光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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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信诚大厦1-120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佰光
  • 执业律所:天津高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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