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梁某工伤赔偿4万元案例
来源:甘忠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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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梁某工伤赔偿4万元案例
四川省巴中市梁某在宁波市海曙区某物业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在江北,2012年7月18日上班工作时受伤,单位在医院支付了医疗费后就置之不理。梁某与公司多次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是公司拒绝给梁某做工伤认定,也不给予任何赔偿,2012年12月,梁某来到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委托甘忠良律师办理其工伤赔偿事宜。甘忠良律师审查梁某带来的材料发现单位让她签定的是非全日制合同,梁某的很多权益如果没有证据佐证的话就无法得到支持。甘忠良律师向梁某分析了整个案情,梁某非常着急,让甘忠良律师一定要帮忙。
甘忠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证据,调查取证,准备材料,以最快的速度立案。在大量证据面前,某物业公司只能承认事实,认可事实劳动关系。在市劳动仲裁庭的调解下,最终未经工伤认定,按工伤十级赔偿,赔偿梁某四万元,梁某及家人对这一结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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