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王某九级工伤赔偿5.7万元案例
来源:甘忠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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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王某九级工伤赔偿5.7万元案例
2012年7月,王某在宁波市鄞州区某机械公司工作时受伤,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与公司多次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是公司拒绝给王某除社保外的任何赔偿,并扣留了王某关于工伤的所有材料。2012年12月,王某来到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委托甘忠良律师办理其工伤赔偿案件。经甘忠良律师团队的调查取证、准备仲裁材料等工作,该案在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2012年12月29日,该案在鄞州区仲裁委的主持下,经律师的尽力争取,梁某获得5.7万元的工伤赔偿款项(不包括医药费)。王某及其家人对这一结果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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