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九级工伤赔偿案件
来源:朱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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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湖南人,在东莞某家具公司工作,于2012年12月在工厂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后送往东莞市某医院治疗,诊断腰部挫伤后加钢板固定。出院后,因为厂方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不愿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唐某某多次找到工厂负责人协商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找到朱律师,委托朱律师代为办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和后续诉讼事宜。朱律师接受委托后,尽心尽力,先搜集证据进行了工伤认定,后亲自带当事人前往谷涌康怡医院做劳动能力鉴定,让当事人最快时间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鉴定为九级伤残。朱律师在与厂方沟通厂方拒绝赔偿后,又代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代理开庭。最后仲裁庭全额支持了朱律师的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共计八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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