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律师

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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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

没有勉强的婚姻,也没有天价补偿。

来源:李洪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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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某(女)系苏州本地人,经人介绍与其丈夫张某认识并结婚,婚后又方有一女儿。张某系外地户籍,故当时谈婚论嫁的时候,口头约定张某是作为上门女婿进门的。婚后双方因为各方面的差异,矛盾越来越多。最终发展到双方开始分居。

    徐某不想再维系名存实亡的婚姻,于是通过咨询并最终李律师代理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某解除夫妻关系,婚生女由徐某直接抚养,并要求张某承担抚养费用。在该离婚诉讼进行的时候,徐某所在地开始进行拆迁工作,徐某父母名下的房屋也列入拆迁范围。张某在收到诉状后,以此为其向徐某提出房屋要求,在得知其因为户籍没有迁入以后,无法享受房屋安置后,向徐某提出巨额补偿要求。故该案一度陷入困境。

    李律师为了该案的及时准备处理,向相关部门仔细了解了拆迁政策,并与法官一起对张某作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张某接受了调解方案,徐某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向张某支付的补偿数额也远低于张某当初的要求。此案的成功处理为徐某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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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洪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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