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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虚假诉讼
作者:兰丰战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量:0
揭穿虚假的债务诉讼胜诉
案情简要:甲男与乙女系同学,原本在校时双方便存在好感,毕业聚会时萌生爱的火花。其时,二人均组建家庭,二人遂相约各自离婚后组合新家庭,期间,二人多次秘密同居。后,双方产生分歧、抛弃盟誓,乙要求甲赔偿精神损失费若干,并多次到甲家中闹事。甲出于息事宁人的考量,邀请乙的闺蜜丙从中调解,甲向丙出具欠款条,意欲将来甲将款项交付丙后,再由丙转交乙。乙催款急迫,甲无钱,乙遂聘请法律工作者作代理人将甲诉上法庭。
庭审中,作为甲的代理人,我要求原告本人亲自到庭以便查明案情;我质问诉状上签名、按印为谁;何时、何地、有谁在场丙向甲交付款项;该欠款因何发生等,丙之代理人支支吾吾不能作答。如此种种,诸多的事实问题的疑点,丙之代理人无法回答。为此,法庭向丙发传票,要求其本人必须到庭诉讼。
原本不存在借款的事实,丙撤诉,至此,甲方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