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保定律师 丈夫私卖房产是否有效

来源:王亚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14
人浏览
  

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王亚东,男,法学学士、硕士,擅长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房地产诉讼、公司法律事务等法律业务。现为河北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自1995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王亚东律师在国家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法学理论深厚;办理各种案件380余件,效果良好;现担任多家企、事单位的法律顾问,获得聘用单位的一致好评。

郑重承诺:本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

一、诉讼案件:不胜诉,不收费;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不满意,不收费;

三、债务纠纷:首先为当事人索回欠款,再收取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为维护业务关系,不敢向客户索要剩余不多的合同尾款,久而久之,积少成多,损失不小。针对这种情况,王亚东律师特别设计了一个催款函,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部门的名义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要回很多长期债权。这样,不用当事人亲自出面,而是由律师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顾问的名义出面催收欠款,既不伤双方单位的和气,又迫使债务人摄于法律的威严偿还了债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办案宗旨:作为律师,说出当事人想说又说不出的话,为当事人想到想不到的事。通过律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和平等的价值需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电话:13833075796  QQ:1622389813 邮箱:wyd542@126.com

 

 

案例回放:

     20076月,张某从报纸广告中得到信息,购买了谢某位于保定市天鹅中路一处临街门面房,大约150平方米,出租给他人做酒吧。200911月,突然有一女性陈某找上门来,说该门面房是其与丈夫谢某的共同财产,谢某瞒着他卖房无效,不算数,要张某退回房屋。张某十分生气,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合法买来的,在房管局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拒绝了陈某的要求。其后陈某以谢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效为由,诉至北市区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张某与谢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陈某胜诉。张某仍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我于再审阶段介入此案。庭审时发表代理意见认为:

一、本案中,张某是在合法的场所-房管局,以合理的价格,合法的购买谢某的房产,张某是善意第三人,即使谢某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也应保护张某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确认买房行为有效。

二、谢某卖房时持有的房产证上注明共有人为零,说明该房产为谢某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支持了我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依法改判张某与谢某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律师点评:

本案中,陈某如认为谢某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向房管局申请登记异议或以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确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后,陈某才有权主张张某与谢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即使这样,张某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应受到保护,其买房行为有效。陈某只能追究谢某擅自卖房的责任。

以上内容由王亚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亚东律师咨询。
王亚东律师
王亚东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494 万人好评:2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亚东
  • 执业律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17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