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律师 交通事故纠纷中如何索取被抚养人生活费
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王亚东,男,法学学士、硕士,擅长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房地产诉讼、公司法律事务等法律业务。现为河北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自1995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王亚东律师在国家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几十篇,法学理论深厚;办理各种案件380余件,效果良好;现担任多家企、事单位的法律顾问,获得聘用单位的一致好评。
郑重承诺:本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
一、诉讼案件:不胜诉,不收费;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不满意,不收费;
三、债务纠纷:首先为当事人索回欠款,再收取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为维护业务关系,不敢向客户索要剩余不多的合同尾款,久而久之,积少成多,损失不小。针对这种情况,王亚东律师特别设计了一个催款函,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部门的名义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要回很多长期债权。这样,不用当事人亲自出面,而是由律师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内部法律顾问的名义出面催收欠款,既不伤双方单位的和气,又迫使债务人摄于法律的威严偿还了债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办案宗旨:作为律师,说出当事人想说又说不出的话,为当事人想到想不到的事。通过律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尊严和平等的价值需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秀园路222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对面秀园路东行2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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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纠纷案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一、被扶养人的界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案例:
案情:受害人梁某因交通事故于2009年7月9日死亡;被抚养人子梁某军(1994年7月8日出生),女梁某静(2003年9月29日出生),母孙某(1929年11月21日出生)
●第一步:(以受害人死亡时间为计算起点,户籍地为农村)
梁某军(1994年7月8日出生),抚养期限为3年,抚养义务人为2人,故抚养费为:6427元/年×3年÷2人=9640.50元。
梁某静(2003年9月29日出生),抚养期限为12年又3个月,抚养义务人为2人,故抚养费为:6427元/年×12.25年÷2人=39365.38元。
孙某(1929年11月21日出生),抚养期限为5年,抚养义务人为1人,故抚养费为:6427元/年×5年=3213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因此,三人的抚养费最终为:
6427元/年×5年﹢6427元/年×(12.25年-5年)÷2人≈55432.88元。
三、关于被抚养人的举证问题:
◎考虑提供以下证据:
1、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