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慕春律师
133-0914-8155
陕西秦卓律师事务所
16110*********633
178097709@qq.com
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长新路宏鑫公司院内三楼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韩某某与商南某电力公司劳动雇佣赔偿案
作者:张慕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量:0
2009年商南县某电力公司试马镇进行农网改造,雇佣栗子坪村民韩某某劳动架设电线杆,劳动中电杆倒下将韩某某腰部砸伤。经治疗,韩某某终身残疾,可是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韩某某便委托张慕春律师代理诉讼,诉讼中电力公司辩称雇主是村委会和组长,并申请追加村委会和组长为共同被告。经审理,最终法院处理由电力公司向韩某某赔偿各项损失36万元,其中包含医疗费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