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成功】廖某交通肇事罪辩护
【审理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唐凯
【案情介绍】
2014年5月3日,廖某与其丈夫驾驶苏E****号小轿车从昆山往马鞍山行驶的途中,路过南京浦口段高速时,廖某因疲劳驾驶,遇情况后措施不当与右侧大货车碰擦,致使受害人林某驾驶的皖B****号大货车侧翻造成交通事故,林某因为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乘客张某轻伤,车上运送的400多头猪仔损失惨重。该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大队认定:林某疲劳驾驶机动车,遇情况急驾方向向右变更车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受害人林某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一死一伤,承担主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廖某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
【案情分析】
廖某的家人通过网络找到唐凯律师,在咨询和深入交流之后,委托其为刑事案件部分的辩护人和民事部分的代理人。唐凯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廖某,在交警部门调取了相关材料,根据调查的情况向交警部门提供了法律意见书,并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经过唐凯律师的努力,廖某最终取保候审成功。
【审判结果】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先行开庭审理了本案的民事部分,审理过程中,唐凯律师针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及猪仔的财产损失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和意见。后经过法院判决,廖某与保险公司共计赔偿林某家属、张某各项费用等共计100万余元。随后唐凯律师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支付凭据,基于廖某一个母亲的身份加上认罪态度良好、赔偿到位得到谅解等情形,浦口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廖某减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关键词】死亡交通事故,取保候审成功,减轻处罚,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