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获得轻判
来源:胡志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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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拖欠李某高利贷十万余元,经过多次催要未还,李某伙同几个朋友将其拘禁在自家六楼,让其妻送钱,但是其妻表示不愿意管张某死活。后在李某几人外出时,张某跳窗致死亡
依照法律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属于加重情节,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辩护律师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提出法律辩护意见:死亡原因不能确定是因为非法拘禁造成的,且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其谅解,
最后法院判处李某三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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