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款纠纷案件
来源:王文建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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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款纠纷案件,本律师代理过原告诉讼索要钢材款,也代理过被告进行抗辩,钢材行业都涉及垫资行为,钢材供应方一般为了取得业务,都垫资销售,即需方先不支付钢材款,由供货方自己垫资购买需方所要的钢材并运输至需方所在的工地,后由需方结算后支付供方。
但由于近年建筑市场行情不好,银行融资条件的收紧,商品房购买力下降,因此需方经常违约不按时支付钢材款,这类纠纷就涉及违约不按时支付钢材款所产生的垫资费利息,或者是加价款,或是损失等等。
本律师处理过多起案件,成都市法院判决都支持按2分每月计算垫资利息(参照民间借贷法律支持的最高利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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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建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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