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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离婚起诉调解和好破镜重圆

作者:乔方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4 浏览量:0

代理原告离婚起诉 调解和好破镜重圆

一、案情介绍。
在接受本离婚案件之前,原告王曾经多次咨询本律师有关离婚的多方面的问题。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均没有协商成功,原告决定委托乔方律师起诉陈咏离婚。
本律师接受后,多次了解情况,并做了当事人工作,看是否能够和好。结果各方调解均告失败,于是原告委托我向枣阳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原告诉称:两人之间结婚的感情基础本就十分薄弱,感情一般,同时双方之间性格不合,存在较大的分歧,经常为了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脾气十分暴躁,不仅不听取她的意见,反而对其进行打骂,拳脚相加,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的创伤。久而久之,夫妻感情荡然无存,共同生活不能继续下去。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痛苦的婚姻关系。
二、争议焦点。
1、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
、是否必须离婚?
3
、两个儿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付?
4
、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5
、是否有夫妻共有债权债务?
三、各方观点。
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坚决请求离婚;原告同意两人儿子由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夫妻共有财产包括房产和耕地双方各分一半;双方无其它共有财产,也无其它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被告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不能离婚;
四、律师观点。
经过开庭审理,律师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被告还屡次对原告进行打骂,拳脚相加,确实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导致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出现了重大的裂痕,很难进行修复。但是本律师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来之不易,同时为了双方两个儿子的健康成长的需要,希望双方之间能够通过和解或者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法院调解。

原告、被告之间的矛盾冲突起源于家庭小事,双方冷静下来之后认为没有到必须离婚的那一步,同时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通过以后的行动来弥补对原告造成的创伤,原告接受被告的保证和歉意,同意恢复和好。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愿意和好。法官根据双方的意愿,制作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确认如下协议:
1
、被告陈咏承认原告当庭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属实,承认过去曾多次家暴、打骂原告,现向原告保证以后决不再打骂原告,并向原告道歉,希望获得原告谅解。
2
、原告同意接受陈咏的保证和道歉,恢复和好夫妻关系,被告如有违反,原告可在起诉。

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最后认定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六、案件结果。
本案件最终以双方和好而告终,原告感到十分满意,被告也感到比较满意。双方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本就是以家庭琐事而引起,男方没有认真听取女方的意见,不在乎女方的情感,甚至脾气暴躁,言语不和,就用武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最后不仅伤了女方的心,还导致整个家庭的不和谐,最后女方不得已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本案最后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被告做出了一系列的保证,同时原告也很大度的原谅了被告的过错,双方和好。希望双方之间能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遇到事情能够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千万不要通过武力来维护自己所为的面子,夫妻之间相亲相爱,携手走过人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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