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维菊律师

邹维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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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丽水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张某民间借贷案(民商)

来源:邹维菊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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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之夫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具了欠吕某8万元的欠条,借款到期后,吕某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此债务,一审法院支持了吕某的诉请,二审张某委托本人为代理人,经过与张某一起调取新证据,二审法院采信了新调取的证据,判决此笔借款属于李某的婚前债务,应当由李某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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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维菊
  • 执业律所: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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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31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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