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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房产时,房产价值应如何认定呢?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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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姐视点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可是当家里的“账”不那么好算时,兄弟之间就容易发生龃龉,甚至会闹上法庭。今天,钱律师要讲的就是有关亲兄弟分房子的一个案例。本案例中,兄弟俩对于房子的价值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那最后应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王大王小系兄弟,两人继承有父母留下的房屋一套,王大占70%的份额,王小占30%的份额。后王大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屋,主张由其取得涉案房屋的全部产权,并根据评估价对王小的产权份额进行金钱补偿。该房屋评估价为160万元,王小认为评估价明显过低,向法院出具承诺书,表明愿以房屋总价200万元计算,以140万元购买王大的份额,由其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将房屋拍卖,双方分配拍卖款。另外,据调查,王大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无其他居所。该房屋升值潜力确实较大。

美丽姐说法

王大王小的父母在逝世前曾立有遗嘱,就王大王小对于房屋的继承份额做出了明确说明。然而,兄弟二人因为在房屋价值认定上存在分歧,最终还是走进了法院。那么,关于本案,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呢?

首先,在王大王小无法继续维持共有关系的情况下,法院会把房子判给谁呢?法院会不会将房屋拍卖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先考虑本案例中的实际情况。本案中,王大与父母在涉案房屋中共同生活多年,父母去世后,王大仍然在涉案房屋中居住,且涉案房屋是王大的唯一住房,如果拍卖房子,势必会给王大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王小向法院出具的承诺书也表明,两人的争议焦点在于房产的价值认定问题。因此,在王大对于该房屋占有较大份额,且王大有能力对王小进行金钱补偿的情况下,法院会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王大一方。

接下来,我们考虑第二个问题,如果法院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王大一方,王大应以什么标准对王小进行补偿呢?

仔细阅读本案例,大家可以发现,王大王小两人均愿意以评估价为基数,给付对方相应的补偿,王小甚至愿意以高于评估价40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值得一提的是,王大提出以评估价收购王小的份额,却不愿意以同样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份额。所以,结合涉案房屋的升值潜力,可以推知王大王小两人内心皆明知以评估价收购对方份额是有利可图的。另外,对于法院来说,评估机构对房屋现行价值的评估,也确实并非法院认定房屋价值的唯一因素。因此,出于公平的考虑,法院最有可能将房屋总价以200万元计算,判定房屋所有权归王大一方,由王大给王小以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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