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青岛律师> 赵春梅律师> 亲办案件> 案件详情

宋某1、宋某2等与宋某3等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本案是宋某1、宋某2一同诉讼宋某3、宋某4要求分割母亲遗产的情形,认为宋某3故意隐瞒母亲去世的情况,将母亲故后遗留的财产占为己有。宋某实际依靠母亲的财产维持生活,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要求分割母亲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用等。

我所律师在详细调查取证后提出,诉状所称宋某3故意隐瞒母亲去世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宋某1、宋某2称宋某3将母亲故后遗留的财产占为己有不属实,宋某3几十年来对两位已故老人的付出不计其数。庭中提供了宋某3支出的医疗费证据、说明银行转账记录及资金去向,证明我方尽了较多抚养义务,不存在侵吞财产的现象。


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继承人孙某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余额22.73元及相应利息,由原告宋某1、原告宋某2、被告宋某3、被告宋某4分别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

二、被告宋某3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某1、原告宋某2、被告宋某4分别支付1977.25元;

三、驳回原告宋某1、原告宋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场诉讼中,依靠我所律师完整的逻辑思路,和准备详细的证据链条,印证了我所代理当事人的全部主张,取得了胜诉。


注:以上内容由赵春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春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专业领域: 100237919 赵春梅律师 1 09:00 21:00 赵春梅 260200 0
手机:135-8938-0836(接听时间:09:00-21: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赵春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这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4-03-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赵律师非常专业,耐心,业务能力强,感谢!

    来自山东-青岛用户2023-11-2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