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道生律师

纪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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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陈XX诉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存单纠纷

来源:纪道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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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2005423日,家住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镇的陈XX,在422日湖南某报的广告栏内读到一则诚征摩托车代理商的广告,并按照该广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与一个叫李*的人取得了联系。430日李*来到祁阳县城,向陈XX提供了广东江门**摩托车有限公司的摩托车图片、价格表、摩托车代理商申请表等详细资料,并以该公司湖南片区销售经理的身份与陈XX仔细商谈了租房门面的地点、在祁阳县电视台进行广告宣传及代理销售提成等事宜,还要求陈XX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陈XX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李*拿着陈XX提供的相关资料,以需要公司审查为由离开了祁阳县城。

512日李*再次来到祁阳县城,第二天上午到陈XX租房的门面进行察看表示满意后,即与陈XX到祁阳县电视台广告部联系电视广告的费用情况并亲笔留下了联系方式。下午双方在祁阳县的长城宾馆准备正式签订合同,期间李*要陈XX的身份证出去复印以便公司备案,陈XX将其由祁阳县公安局2004817日签发的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身份证交给了李*,没过多久李*回到宾馆,要求陈XX马上到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营业部(下称X行祁阳营业部),开设一个个人活期存款帐户以便作为与公司结算的专用帐户,陈XX开设了一个帐号尾号为521582(下称521582)的帐户并设置了密码。双方签好合同后,李*以合同必须要拿回公司盖章为由当天离开了祁阳县城。

514日下午,李*电话通知陈XX,合同已由公司审核盖章生效,要其在X行祁阳营业部的帐户上存入5万元信誉保证金,并将存款凭证及所代销摩托车的型号、数量传真给他,公司会马上发货,陈XX全部照办后再多次打李*手机均无法接通,陈XX心生疑虑,到X行祁阳营业部一查,其帐户在一个小时内被人取走45054元,陈XX立即报警。

令陈XX不解的是,自己亲自在X行祁阳营业部开设的存款帐户并留了密码,存入5万元后,存折也一直在自己身上,怎么可能被人取走呢?这事肯定与X行祁阳营业部有关,为此陈XXX行祁阳营业部交涉,而X行祁阳营业部提供的资料让陈XX大吃一惊!原来513日这天下午陈XX这个名字在X行祁阳营业部开设了两个活期存款帐户,除了陈XX亲自开设的521582帐户外,还有一个此前开设的尾号为521525(下称521525)帐户,此帐户还办理了配套的借记卡,陈XXX行祁阳营业部存入5万元时持的竟是521525帐户,而非自己亲自开设的521582帐户!陈XX这时才猛然省悟,李*拿他的临时身份证复印时又拿他的临时身份证去X行祁阳营业部以陈XX的名义开设了521525帐户并办理了配套的借记卡,就在他签合同时,李*曾拿他开设的521582帐户看了一下,很可能就在这时李*趁陈XX不注意,将两个帐户进行了快速斛换,陈XX521525帐户上存入5万元,李*持与该帐户配套的借记卡就可以在其他X行网点随意支取(经查是在广东江门支取的)。真相大白后,陈XX认为X行祁阳营业部在开户时有重大过错,而X行祁阳营业部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过错,是陈XX自己不小心造成的。而公安机关反馈的意见是,李*身份不明,广东江门**摩托车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此人,该案一时难以侦破。

2005518日,陈XX来到了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委托手续,要与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打一场官司,笔者接受委托后,仔细了解了案情和相关法律,认为银行方面在本案中是有过错的,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2005520日笔者代理陈XX向祁阳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

二、诉讼之路一波三折

原告陈XX诉被告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存单纠纷案立案后,笔者代理陈XX向法院递交了调查申请书,一是申请法院到被告营业部调取521525帐户和521582帐户开户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及申请开户登记、签名的相关证据,二是申请法院到广东江门调取李*用配套的借记卡取款的监控录像及签名等证据。法院取证基本顺利,只是被告寻找借口没有提供录像资料,好在陈XX报警当天,侦察人员到现场看了录像并对李*进行了拍照,笔者到公安机关调取了李*开户时的现场照片。

200581日本案开庭。

原告诉称,原告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即2004817日至20041117日,2005513日下午,李*持原告已过期的临时身份证在被告营业部办理开户时,被告的工作人员为其开设了521525帐户并办理了配套的借记卡。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七条规定:在金融机构开设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而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开设521525帐户及配套的借记卡和521582帐户时,对于原告早已过期的临时身份证根本没有进行审查,没有进行核对,也没有对代理人李*的身份进行登记,即全部给予办理,导致原告存款损失45054元,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工作人员严重违规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予以赔偿。

被告辩称,我行营业部在开设521525活期帐户,办理其配套借记卡和开设521582帐户时,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对办卡人所持有身份证进行了形式上的审查,并按有关操作规程办理开户存款业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原告521525帐户上被人取走45054元是正常取款业务,与我行无关,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开庭后法院迟迟没有作出判决。

2006115日,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05)祁民初二字第15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事实须待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才能查实,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中止原告陈XX与被告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存单纠纷一案的诉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笔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2006516日,本案恢复审理并第二次开庭,原告还向法院提交了祁阳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即本案近一年来仍在侦查,但一时难以破案。

2006610日,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05)祁法民二初字第15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工作人员违反了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七条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为李*代理原告开设了521525帐户及办理配套的借记卡,导致原告存款被骗取,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对自己开设的521582存折保管不善,导致调包,自己亦负有相应责任。原告存款损失45054元,申请法院调查费用3957元,合计49011元,由被告承担24505.5元,原告承担24505.5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到此似乎可以划上句号了,陈XX向笔者咨询,湖南某报发布虚假广告,难道没有责任吗,笔者回答,湖南某报没有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尽到审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此,陈XX20074月向长沙市和湖南省工商局投诉。20077月,陈XX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湖南某报,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以法院判决已确认银行和陈XX各承担一半责任为由暂未立案。笔者为此提出了不同看法,陈XX向该院转达了笔者的意见,该院后通知陈XX立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由湖南某报一次性支付陈XX各项损失12000元,陈XX撤诉。

三、承办律师两点思考

(一)法律方面的问题。一是本案是否必需中止诉讼?祁阳县人民法院下达了中止诉讼裁定书后,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虽然规定了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但也同时规定了对于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影响对存单纠纷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对存单纠纷案件有关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大小依法及时进行认定和处理。本案李*骗取原告存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属于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之情形,而类似案件破案率较低,如先刑后民,本案可能不了了之(事实是,时至今日仍未破案)。保障储户存款安全,是银行的法定义务,银行既然有过错,就应依法及时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二是陈XX是否还能起诉湖南某报?笔者认为,先前的存单纠纷案件,不方便将湖南某报列为被告,因此法院判决对责任的划分,不应成为湖南某报免责的理由,湖南某报没有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尽到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陈XX是可以另行起诉的。

(二)涉案单位管理方面的问题。当下,利用银行、电信、网络、媒体进行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令人防不胜防,其中除了受害者自身的原因外,涉案单位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容小觑。本案就银行而言,在目前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储户在开户时,银行往往不会进行审查,甚至在性别、年龄及相貌明显不对的情况下,有身份证就办,根本不会去过问代理人的情况,这就给骗子以可乘之机。陈XX起诉中国XX银行祁阳县支行后,该行对此进行了整改,但20105月,类似案件却在祁阳县另一银行发生了,虽经法院参照本案调解结案(受害者自认倒霉未起诉的也就无从所知),但这难道不令人深思吗?而报纸等媒体,其广告一般承包给了代理商,代理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对来做广告的也不会去严格审查,最后上当的是读者,这也给报纸等媒体造成了负面影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要涉及部门的自身利益,加之管理的不到位,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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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纪道生
  • 执业律所: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31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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