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运泽律师
139-8200-7872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15101*********416
358437763@qq.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2号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亲办案例
14
11月
2011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成功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关键词:刑事辩护 2011年7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唐运泽律师为其丈夫胡某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查看详情>>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