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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涛谈楼房天台占用问题

类别:房地产/嘉宾:史玉涛/来源: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时间:2012-09-27/标签:


  住宅楼楼顶的天台是属于谁所有?楼顶的天台其实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某一家、一户不能擅自占用。本期法律快车律师访谈专访组有幸请到著名的房产事务律师——【石家庄 史玉涛律师】作客现场,欢迎史玉涛律师给我们讲解楼顶天台的占用问题。

  【史玉涛,毕业于河北大学,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债务债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遗嘱继承,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房产事务等。咨询电话:13582331785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史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律师访谈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史律师,楼顶的天台归谁所有?在楼顶公共天台种菜、养禽或搭建附属物合法吗?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

  楼房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用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或加装自用设备。在住宅小区天台种养或搭建的实质是一部分业主侵害另一部分业主的公共利益,还有可能引发多重危害,尤其是高层建筑楼顶建有消防池、消防通道等公用设施,擅自种养、搭建将给整个小区的消防安全带来诸多威胁。这一行为也会对邻里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另外,种养、搭建也影响小区和城市的景观形态。《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史律师,上面提到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所谓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对某一建筑物各自享有一部分所有权,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为各个业主共同所有。

如果业主遇到有住户私自占用天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如果你们小区有规范有力的业主大会,那么您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决这个问题;
  2.如果没有业主大会,那么可以通过物业,向物业反映,让物业来解决。
  3.如果上述都不能解决,而乱搭建占用的是公共用地,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前房地产市场流行的“买顶楼送空中花园”的销售方式是否合法?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开发商“买顶楼送空中花园”的销售方式是不合法的,开发商和顶层业主约定楼顶空间属于专有使用的,应属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开发商既不能将楼顶空间归属于自己所有,也不能通过约定将楼顶空间归属于顶层业主专有使用,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内哪些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最后再次感谢史玉涛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楼房天台不是私家花园,是业主共有的财产,擅自占用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我要咨询史玉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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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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