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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的地被征收了,怎么办?

类别:征地补偿/嘉宾:李吏民/来源:法律快车访谈专栏/时间:2012-09-27/标签:

  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的土地,这行为就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包括了宅基地、耕地等等方面的内容。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北京知名征地律师——李吏民律师来到我们快车律师访谈栏目作客,让李律师跟我们观众朋友来谈谈关于土地征收的有关问题。

  【李吏民律师——北京知名律师,系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部主办律师,承诺只为被征地人、被征收人服务,该律师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案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发挥。擅长领域: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业务。咨询电话:18601024896】

  李吏民律师个人网站 www.tdzsls.com/jingdiananli

访谈内容

法律快车的观众,你们好!李吏民律师,您好!我是这期法律快车访谈的主持人姚琦,很感谢您来到我们法律快车律师访谈栏目组。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大家好!

李律师,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我国哪些法律对此有规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宪法》第十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土地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了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一般应遵循如下程序:
  一、发布拟征地通告,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在拟征地范围内发布通告,告知被征地农民一下内容:拟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二、征询村民意见,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异议的,被征地村民有听证的权利。
  三、被征地地籍调查及附着物登记,对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四至范围、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调查确认。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报批,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的情况,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批次征地拟定“一书三方案”无需拟定供地方案)
  五、征用地方案经过批准后发布征用地公告,在被征地范围内公告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六、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七、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部门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八、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交付土地。

但是据我所知,土地征收在具体规定和实质内容上却存在着较大差距。那么您对这程序的缺陷有什么看法呢?

  《宪法》及《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但何为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实际的征地中缺乏可操作性,现实中多数征地行为并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是以公共利益之名大肆商业开发。征地过程中规定了拟征地进行公告、征地批准后进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等公告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但没有规定以何种方式进行公告、公告的期限是否必须书面通知被征地农民等没有详细规定,在现实征地中往往是征地批准后不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公告严重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征地补偿标准不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在我代理的多数征地案件中,根本没有征求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村委会就在对补偿标准的意见中填写补偿标准合理无需听证,而导致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意见很大,也是爆发暴力拆迁的根源所在。

李律师,有位网友小庆问到,他承包了本村市场内的一块地,现在这块地需要被征收,那么这个补偿费是归他的还是村委会的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小庆的土地属于村委会所有,征地补偿费应当归村委会。

如果当时小庆与村委会签合同约定如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他,那么被征用后的土地被偿费归谁呢?

  如果该承包合同没有被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无效的话,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小庆。

就以上合同的约定,在承包期限内,那块地被征收了,那么小庆与村委员签的合同又是处于什么情况?村委会不把补偿费给小庆,那他应该如何维权呢?他以什么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如果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费会直接支付给土地所有人即村委会。
  土地被征收小庆与村委会之间的合同应当解除,村委会应当按合同约定将征地补偿费给小庆。如果村委会没有把征地补偿费支付给小庆,小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征地补偿费。因为村委会与小庆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可能承包费较高已经相当于购买了该幅土地的所有权,同时村委会可以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只要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有效,村委会就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补偿费。同时,可以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小庆作为土地使用人有权利得到合理补偿,征地部门应当履行相应的征地程序告知小庆征地批准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标准等,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程序小庆可以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以促使得到合理补偿。

好的,今天的访谈也到了尾声了。非常感谢李吏民律师接受法律快车的律师专访,也感谢大家收看我们快车访谈栏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下次见!

  各位网友再见!

征收土地有严格条件和程序,但现实征地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给被征地人提供了很大维权空间。

我要咨询李吏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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