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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揭房屋该如何分割?

类别:婚姻法/嘉宾:李海夫/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6-09-19/标签:离婚房产分割

  本期介绍:夫妻两人基于各种不可调的原因必须离婚,那就会牵扯到财产分配,特别是房产,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重点。案例:2009年小陈与小花结婚后,并生育了一个儿子。结婚前小陈及家人支付了10万余元购买了两居室房屋一套(总价款为50万元),房屋产权登记在小陈名下。而小花及家人提供了家用电器、首饰等嫁妆。后来小陈生意失败,染上赌博和酗酒的坏习惯,小花的父母多次给钱小花贴补家庭开支和按揭房屋的贷款。2012年,小花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湖北武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李海夫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法律的专访,以下欢迎李海夫律师总结经验,为我们细细分析“离婚按揭房屋该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李海夫律师,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擅长婚姻、继承、合同、劳资等纠纷案件代理及刑事辩护。用谨慎的思维、全面的调查、扎实的理论、丰富的经验,在庭审中能据理力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热线:130-1647-7912(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

访谈内容

李海夫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案例中小陈在结婚前靠自己的存款和家人的支持下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小陈名下,那么这套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陈婚前购房的首付款属于小陈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小陈和小花的共同财产。

而小陈和小花结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屋该如何分割?房屋也在这些年增值了20万元,这部分是否需要分割?

  需要小陈和小花协商房屋的归属,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小陈,但小陈需对小花进行补偿,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后来在离婚诉讼时候,小花想将房屋给儿子,那么这套按揭房能否转到他们儿子的名下?按揭房屋是如何进行过户?

  因贷款该房屋已做了抵押,小陈和小花要想将诉争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如果银行同意,小陈和小花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贷款未还清,小陈就去世了,那么银行贷款需不需要还,可不可以不还贷款?

  小陈的继承人是否继续还贷款有选择权,如果不还贷款,因该房屋已向银行做了抵押,银行可起诉拍卖房屋,优先扣除小陈未归还的贷款部分。

此外,如果是小陈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按揭房给小陈,房屋登记在小陈小花名下,该房屋是属于小陈的个人财产吗?而小花能否对房屋进行分割?

  视为小陈父母对小陈和小花两人的赠与,小花有房产份额,可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面对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案件里,请李律师亲自代理相关的案件中,分享一些经验给我们吧!

  很多离婚案件都有房产分割问题,我也代理过一些离婚房产分割案件。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最大争议是出资问题及权属问题,很多当事人因缺少相应证据而未得到法律支持。建议:
  1、保留出资购房的相应证据,最好用银行转账转款,有争议时可以打印转款记录证明付款。
  2、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双方购房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房子归属问题,尤其婚后用婚前财产购房要特别注意。
  3、父母赠房给子女,要明确约定是赠与一方还是夫妻双方。
  4、购房后尽快办理房屋两证,如属共同购房或房子有相应份额,名字应一同写在证件上。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李海夫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好滴,我们下期再见。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基本都涉及房产分割,备受关注。情形不同则房产归属也不同,分为婚前购房、婚后购房、父母赠房等。购房时,双方要约定明确并保留好相应证据,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在不清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咨询律师。

我要咨询李海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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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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