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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所易轶:夫妻财产怎么约定才有效?

类别:婚姻法/嘉宾:易轶/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6-05-12/标签:夫妻财产

  本期介绍:夫妻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并未办理房屋登记,那么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吗?2008年张某购买一套房屋,支付首付款20万元并向银行贷款40万元,2010年该套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而张某在2009年与李某结婚后,两人签订协议书载明“房屋产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共有”。后来双方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夫妻财产依法分割。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北京婚姻家庭专业律师——易轶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夫妻财产法律的专访,以下欢迎易轶律师总结经验,为我们细细分析“夫妻财产怎么约定才有效?”的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简介:易轶律师,执业于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从事婚姻家庭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涉及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争议、子女抚养、离婚后财产争议、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

  家理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且均历经实战,出庭经验丰富,在长期的婚姻家庭案件代理中,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运用拥有独到的见解和专业优势。

  家理律师事务所注重提高每位律师的实务技能,在充分发挥其专长的同时,更提倡团队精神,加强整体优势,专业化的团队作业模式保障办案质量。“真诚、专业”是家理的服务宗旨,家理人通过庭前辅导、工作成果可视化反馈等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可靠而安心的法律服务体验。

  咨询热线:186-1121-9100(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

访谈内容

易轶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请问,张某在2008年购买的房屋,2010年登记在张某名下,那么这套房屋是谁的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本案当中,房屋是张某婚前购买,登记在张某名下,婚后张某与对方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这个房子是张某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张某与李某签订协议,把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由他们共同所有,这份协议性质是什么?他们的协议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这个协议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只要双方约定内容双方认可并签字,没有侵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利益,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都是有效协议。

张某和李某签订协议书之后,张某能否撤销该协议的约定吗?为什么?

  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夫妻财产约定,并不是一个赠与协议,所以张某不可以单方面撤销,如果他主张撤销需要双方同意。

夫妻间赠与与夫妻财产约定,我们该如何区分?该案例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吗?

  目前这个在实务领域是有争议的,那么最高院吴晓芳法官的观点是如果财产是一方个人的,在婚后签订协议给对方一半或者全部给对方,这个属于赠与。如果财产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有一部分是共同的,双方写协议给一方或者双方按约定进行分割,这样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但是我们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抬头明确实夫妻财产协议,内容也写明是财产约定的具体情况,并且双方签字,这个协议就应该是财产约定协议,而不是赠与协议。

那么张某与李某离婚时候,这一套房屋应该如何分割?张某能否多分?

  这个房屋按照协议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张某如果认为自己对共同财产贡献较大,可以要求多分。

请问易律师有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案件,让各位重视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

  本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案例,在我平时工作中也经常处理这种类似的案件。一个真实的案例就是在2013年,女方委托我们,并且拿出了一个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是女方与男方共同所有的产权,但是双方有份额约定,女方占99%,男方占1%。该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因为婚后男方有家庭暴力,所以为了给女方承认错误进行补偿,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并约定了份额。最后双方要离婚,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双方进行了份额约定,判决房产给女方,女方给男方折价补偿。这套房产位于北京回龙观地区,购买时的房价是50多万,离婚时的房价大概在300万左右,双方认定的房价是275万,所以女方给男方的折价补偿只有2.75万元。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易轶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谢谢,希望我们的访谈越做越好,给我们公众多带来更多有趣的法律知识。

夫妻财产协议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平衡夫妻之间的感情,化解矛盾,避免风险;但是一份内容有重大瑕疵的协议,有可能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最终财产问题也可能让一方分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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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上写明房屋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那么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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