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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类别:劳动法/嘉宾:李文玲/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4-07-11/标签:

  本期介绍:近年来,劳动者因连续加班等过度劳累而猝死的案例并不少见。晚上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加班似乎已经成为现在劳动者的工作常态。当然,有些劳动者也可能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为了赚取那翻倍的加班费而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但是,不少企业为了规避给付加班费,而强迫劳动者限期予以调休。企业以调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在日益增多的加班面前,劳动者有权利对加班说“不”吗?面对获得加班费还是调休,劳动者有权利选择吗?为了更多地了解加班,我们有幸邀请安徽李文玲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劳动争议的专访,以下欢迎李文玲律师为我们专业解答“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加班”的相关问题。

  李文玲律师,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文玲律师自执业以来,对刑事、民事等相关实体法、程序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学习。李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同时拥有丰富的代理实战经验,缜密的逻辑思维,独特的分析视角。执业以来,李律师一直专攻民商类和刑事案件,特别是在债法、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和侵权法几大领域,累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获当事人的肯定和赞誉。李文玲律师一直以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为职业目标。

  咨询热线:150-5533-1050(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

访谈内容

李文玲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李文玲律师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我国劳动法律对加班有哪些规定吗?

  我国劳动法律对加班有如下规定: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有些劳动者可能并不想加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任务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吗?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劳动者对加班安排有拒绝的权利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班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更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如果确有需要,如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特殊原因下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协商程序限制,劳动者不能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四)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五)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六)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应该给付加班费,这是一般劳动者对加班的认知。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加班是不是应该给付加班费?企业用调休来代替加班费是否合法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员工加班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第二种是休息日加班;
  第三种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周末加班,公司优先安排调休是合情合法的,但对于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代替。

有些劳动者加班就是为了赚取加班费,可是企业却安排了调休;而有些劳动者想要调休,企业却支付加班费。对此,劳动者在加班后可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取得加班费还是进行调休呢?如果选择加班,加班费应怎么计算呢?

  劳动者加班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取得加班费用还是进行调休。
  劳动者加班的工资计算公式: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过劳死近年来时有发生,而过劳死大多数由过度加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加班有什么限制吗?因过劳造成的死亡属于工伤赔付范围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6条、38条对加班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我们国家虽然没有规定过劳死属于工伤,但是,如果“过劳死”是由于从事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的理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将“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如果说职业病是基于职业特点所导致的身体慢性疾病的话,那么“过劳死”就是由于过度投入工作所导致的急性身体损害。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结果,所以都应当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

劳动者加班后,企业既不支付加班费,也不提供调休,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劳动者平时应该注意留存什么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的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如企业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签订调解协议。
  3、仲裁。如果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解决双方的纠纷,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如对仲裁不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留存足够的相关证据,并形成证据链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证据包括工作证、厂牌、出入证、工卡、工作服、工资表(单、卡)、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等。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李文玲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谢谢!下期见!

劳动者正常情况下是可以拒绝加班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则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由于职业病、过劳死频繁发生,劳动者应该要注意加班的强度,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在加班费和调休之间,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公司协商决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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