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广州地区房地产开发商近期打出“零首付”和“低首付”促销活动。面对“不花一分首付款,就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一口号,不少需要购买房子而资金不充裕的购房者会掉进这个陷阱。这看上去优惠的“零首付”背后暗藏着哪些风险?购房者又该如何规避风险,保障自己的利益?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广州房地产专家--明平兴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以下欢迎明平兴律师来为我们专业解答关于“零首付购房风险如何避免”等相关问题。
明平兴律师,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至2002年在法院担任法官,后从2002年至今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成功办理各类案件八百多件。明平兴律师秉承“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这一最朴素最实在的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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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平兴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购房者面对“零首付”促销活动不免心动,“零首付”购房是否不需要支付购房首付?请您介绍一下“零首付”购房具体是什么情况?
“零首付”,其实购房者还是需要支付首付款。“零首付”,是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通过首付款高息垫付,虚拟抬高房价骗取银行贷款等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零首付”,增加了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
我们知道“零首付”购房并非不用付首付的钱,而开发商“零首付”行为是否违规?
开发商“零首付”行为是违规行为。因为“零首付”不仅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也无法在合同内进行明确约定,所以开放商和购买者签订一份阴阳合同。当双发产生法律纠纷,购房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风险巨大。
既然开发商“零首付”行为违规,为何楼盘销售时候还存在“零首付”营销方式?“零首付”购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房贷收紧,楼市成交量较为低迷。开发商使用“零首付”营销方式,只为刺激惨淡的楼市状况。“零首付”购房存在的法律风险,购房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还有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按期交付首付,可能会无法索回的情况。
开发商用自有资金给购房者垫付首付,购房者先支付5万元,还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10个月内返还垫付的购房款。若购房者仍无法凑足购房款,开发商要收回房子,购房者应该怎么做?
购房者仍无法凑足购房款,开发商要收回房子,购房者应该起诉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已付的钱,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零首付购房者还清全部首付后,才能够拿到购房发票,但是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延迟了,开发商要延期交房,购房者如何处理?
要明确交房时间,及不按时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违约,应马上起诉他,并做好财产保全。
“零首付”暗藏风险,让购房者防不胜防。以明平兴律师多年从事房地产的法律经验,您认为购房者该如何避免零首付购房风险?
购房者违约不还款,造成财产损失外,有可能构成骗贷的风险。因此申请“零首付”购房者要符合国家的贷款标准,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明平兴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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