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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婚前财产协议

类别:婚姻法/嘉宾:邓显峰/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4-05-21/标签:

  本期介绍:现在人们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加深,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加强,对于如何处理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不少人提出需要婚前协议,通过婚前约定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不少人认为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分配争个脸红耳赤,不如婚前先作出约定,这样即使离婚,双方可以也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四川南充的婚姻家庭纠纷专家——邓显峰律师作客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接受访谈,以下热烈欢迎邓显峰律师为我们专业解答问题。

  邓显峰律师,系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邓显峰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擅长民商事诉讼。2007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在执业生涯中,邓律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代理经验,轻松即可成功处理各类型复杂、疑难的案件。

  咨询热线:135-5059-0451(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

访谈内容

邓显峰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据我所知,我国《婚姻法》原则上允许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别是指哪些?法律有没有具体规定两者范围?

  法律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规定了两者的范围: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所约定的对象是否只能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只能在结婚前签订?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必须在婚前;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才能生效?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用意有哪些?

  婚前财产协议不需要经过公证生效,只要协议是当事人本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且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侵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可以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将协议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或约定公证做为协议生效的条件。
  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证明机关,经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作为证据来说,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在出现争议时有利于司法机关查明夫妻双方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归属,为案件的公平、有效的处理提供证据支持。

夫妻双方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但婚前协议没有约定这情况下财产如何分配,请问邓显峰律师,出轨一方是否仍按照约定获得他那份约定好的财产?为什么?

  法律并未规定一方出轨会导致婚前财产协议无效或授权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形下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调整,婚姻法仅在第十四规定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根据婚姻法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出轨的一方仍然可以按协议约定获得约定好的财产份额。
  但出轨一方的行为如果构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如果婚前一方承诺如果离婚会给另一方留下房产,并明确清晰的告知另一方钱财的分配比例,这算不算婚前协议?

  这种承诺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协议,仅仅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一种承诺,此种承诺不具有法律规定婚前协议要具有明确约定一方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归属的性质。

邓显峰律师,夫妻离婚后,男方对财产分配感到后悔了,拒绝按照婚前协议分配财产,女方可以怎么处理?

  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民事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权。

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邓显峰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访谈,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网友们再见!

希望广大网民在约定财产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书面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及权利义务,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和能够有效的履行,必要时请专业的律师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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