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行为。它包括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独占实施许可三种基本形式。本期法律快车著作权法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专业的专利法律师——【大连 董毅智律师】作客现场,欢迎董毅智律师接下来与我们讨论一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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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董毅智律师认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董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劳动法知识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行为。它包括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独占实施许可三种基本形式。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
2.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3.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
4.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时的法律责任。
5.注意约定转让方的一些特定义务。
6.特别注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式”。
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
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是指什么?
此处应当注意的是:是否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是否有效;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此专利是否有共有权人,合同签定时是否取得了共有权人的同意以及是否为维护专利有效性支付了专利相关费用等问题。
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这里的独占和排他是指什么?
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
(2)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惟一使用人,许可人(专利权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专利权人自己的手脚,所以在实践中这种许可方式较少使用。
(3)非独占许可
按照这种非独占许可方式,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占有市场,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获得经济利益。
(4)分实施许可
这种许可方式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还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相对于原实施许可合同,这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在这种许可方式下,专利权人可以从分实施许可合同中收取部分提成。
(5)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指的是在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具体利益如何分享,由双方用合同的形式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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