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律管家助您生活无忧

聚焦刚实施的新民诉法—辽宁沈阳景媛律师专访

类别:民事诉讼法/嘉宾:景媛/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3-01-16/标签:


  【本期介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新的案件类型不断出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必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2013年1月1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称“新民诉法”)正式实施。这是民诉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改,本次修改是对现行民诉法(2007年修改,2008年4月1日实施)的进一步完善。

  今天,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很荣幸邀请到辽宁沈阳景媛律师,景媛律师处理民事案件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将为我们解读新民诉法。

  景媛律师是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协会会员,原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高级律师、2010年优秀律师、12580法律热线专家律师。具有十五年的律师工作实践,铸就了庭审中辩词犀利、观点深刻的职业个性;擅长财产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经济纠纷、劳动维权等案件及刑事案件,曾担任过房地产、大专院校等多家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获得诸多当事人的好评。手机:13940462472 (电话咨询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法律快车的主持人小婷,景律师,您好!欢迎来到法律快车接受专访。

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学习新修改的民诉法的心得体会。

新修改的民诉法主要对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修改了六十条。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分别是:
一、增加诚实信用原则、完善检察监督原则。
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高司法公正。
三、规范当事人举证,完善证据制度。
四、优化程序设置,兼顾诉讼公正与效率。
五、强化执行措施,加强执行保障。

新民诉法最大的“亮点”表现在哪方面?请为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以上五个方面都是新民诉法的亮点。我个人认为新民诉法的最大亮点是“增加诚实信用原则、完善检察监督原则。”首先,在民诉法既有原则体系的基础上增加诚实信用原则。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实践中当事人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滥用诉讼权利以及审判人员滥用审判权的情形。同时,明确了违反诚实信用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之间、被执行人与他人之间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本次修正,加强了诉讼监督,完善了检察监督原则,它对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原来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样修改的好处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监督方式,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扩大了监督范围,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增加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三,强化监督手段。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新民诉法首次规定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具体是怎样的呢?

本次民诉法修正,新增小额诉讼制度的条文规定。两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对于保证裁判的正确性、维护当事人权利、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均衡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于标的额特别小的案件,如果实行两审终审则可能导致程序成本大于程序收益,不利于实现诉讼经济。基于此,为了便于及时化解纠纷,提高诉讼效率,本次修正新法增加了小额诉讼制度。
依据本条规定,第一,小额诉讼案件属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第二,小额诉讼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所以确定这样一个相对数更符合实际需要。第三,实行一审终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对小额案件审理和作出判决后,不允许当事人上诉,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民诉法在2013年1月1号已经实施,他将对民事诉讼活动将带来哪些变化呢?

《民诉法》的此次修改,立足多年民事司法改革取得的经验,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审判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兼顾公正与效率,对于保障公民权利,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对于新民诉法,景律师,您还有其他哪些知识点需要我们注意的?

我个人认为,还有如下知识点需要我们注意的。如:扩大了协议管辖适用的范围;限制案件管辖权向下转移;完善起诉和受理程序;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增加行为保全,完善保全制度;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增加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种类;明确举证时限制度,促使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另外,本次修正,非常重视调解的作用,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明确了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使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建立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了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程序;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新法强化了执行措施,还通过制裁逃避执行的行为,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处力度来强化执行保障;新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这些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今天访谈到此结束了,谢谢景律师给我们详细解读新民诉法,大家如有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免费咨询,景律师号码是:13940462472,我们下期再见。

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分享研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心得体会,也欢迎大家来电与我共同深入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后的条文。

新民诉法的实施会对我们的民事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加深对新民诉法的理解有益无害。

我要咨询景媛律师

郑重声明:法律快车网对律师在访谈中所发表的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在阅读时对此访谈有异议,请将问题反馈给我们,在审查核对后,将尽快作出相关处理。如有问题请点击联系我们或致电法律快车网客服专线:400-666-0996
景媛律师

景媛律师

13940462472

相关访谈

快速提问

往期回顾

网友观点

读完该访谈,您对新民诉法有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呢?

100%
0%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editor@lawtime.cn

主持人:快车访谈专栏组

申请热线:400-666-0996

版权声明:法律快车原创访谈,欢迎转载或报道,请注明出处来自法律快车,违者必究!

特邀律师在线特约栏目,快速免费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