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11月3日上午,湖南株洲铁西路和市府路交界处,一辆面包车上的人吃完早餐往地上丢了点垃圾,环卫工走过去让他们捡起来,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环卫工拉开车门,砍断了车上女子周某的中指。
在此,法律快车法律访谈专访组本次有幸请到知名的刑事事务律师-【上海延彬彬律师】作客现场,本期延彬彬律师就“环卫工斩手”应该如何处罚的法律问题来和我们展开访谈。
【延彬彬,现为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债务纠纷、房产事务、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咨询电话:13764304810 (请说明法律快车)】
律师观点:对不道德行为的制止需采取适当的合法的措施,任何过激的行为除了没有办法制止不道德行为,反而会触犯法律,最终只会导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制裁。
延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律师访谈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延律师,根据您的意见,您认为该环卫工人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构成哪条罪名?
如果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很可能就不构成犯罪。但办案中,环卫工人砍断了受害人的中指,伤害结果已经很严重了,所以应当构成犯罪,环卫工人涉嫌故意伤害。
延律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量刑标准又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延律师,在这起事件中,该环卫工是因为受害人乱扔垃圾而拔刀砍手,这个原因是否构成从轻量刑的因素?您可以给我们大家介绍下刑法上的从轻量刑吗?
刑法上的量刑情节分为法定的和酌定的两种。法定量刑情节一般包括: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等。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包括:犯罪的手段、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对象。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犯罪的动机。犯罪后的态度。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有无前科等等。
本案中,可以从酌定量刑情节方面做一些考量。受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作为从轻考量的依据。
延律师,乱扔垃圾被认为是道德问题,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是法律上的问题了,对于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冲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解决的呢?
法律与道德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错综复杂的联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二者的关系时,对法有明文规定的应严格依法办案,对引起争议的法无明文禁止的私权力行为,主张应放弃法律手段而保留道德惩罚的空间。协调好道德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关系就一定要坚持法律评价,而不能用道德评价代替法律评价,造成“法治”表象下的实质的“人治”。
最后再次感谢延彬彬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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