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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知识产权事业的新篇章(版权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8 00:01:31 人浏览

导读: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版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版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版权市场秩序日益规范,智力创新能力迅速提升,优秀作品大量涌现,版权相关产业的整体实力有了显著提高和增强。国际金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版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版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版权市场秩序日益规范,智力创新能力迅速提升,优秀作品大量涌现,版权相关产业的整体实力有了显著提高和增强。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版权相关产业迎着危机稳中走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广告、计算机软件、网络游戏、动漫等版权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已占全国GDP的3.3%。版权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与科学事业的繁荣兴旺,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面构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自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以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我国还先后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与版权相关的国际公约,北京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江西、广西、浙江等地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至此,我国形成了以“一法四条例”及6个国际公约为核心,以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备的版权法律法规体系,为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同时,我国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制度。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国家版权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及市(地、州)版权局三级管理体系,部分省还将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延伸至县(市、区)一级,版权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版权行政管理队伍不断壮大,版权执法机构逐渐向基层延伸。

  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

 自从1980年6月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我国便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版权合作与交流,不断发展多、双边版权合作关系,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外交工作大局着眼,建立了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为主的多边对话沟通机制,建立了中美、中欧、中日、中澳等与发达国家为主的双边对话机制,建立了中韩、中秘、中越、中巴等与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交流合作沟通机制。在建立新的国际版权保护秩序中,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充分发挥了作为第三世界负责任大国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赞许和充分肯定。

  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自1988年成立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起,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版权社会服务的框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由版权协会、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作品登记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构成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市(地、州)相继成立了版权协会,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电影家协会等相继成立了专门的版权服务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继成立,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广泛传播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此外,版权贸易服务平台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建成了一批版权贸易基地、版权交易中心等版权交易平台,版权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专项行动为版权产业护航

  为保护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据统计,目前,各地共办理互联网侵权案件453件。其中依法关闭192个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对173家网站采取了责令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的临时性执法措施;对88家侵权严重的网站,除责令其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外,还给予罚款及没收服务器、计算机硬件设备等行政处罚措施,罚款总计107.9853万元。并将涉嫌构成著作权犯罪的10起重大案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软件正版化成绩斐然

 2008年,国家版权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新进展。据统计,在完成1500家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基础上,2008年全国又有7600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部际联席会议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近610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共督查企业近3900家,查处违规企业近570家;各地各部门举办了300余次培训班,参训企业数量近8200家,培训人数近1.82万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中央企业、民营大型企业、外资企业,以及金融、煤炭、印刷、旅游饭店、网吧、勘察设计等重点行业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奥运版权保护获国际好评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密切掌握涉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动态,有关部门组织部署严厉打击涉奥假冒盗版犯罪活动,破获了北京假冒奥运金牌案、浙江假冒奥运火炬案、黑龙江制售假冒奥运纪念币等一批案件。同时,公安部会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建立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非法转播奥运赛事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实时监控,以非常规的快速反应和处理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转播行为。

  据统计,北京奥运会期间,有关部门共监控和收到违法转播线索242条,查处违法网站117家,对84家网站采取关闭或停止接入等措施,责令33家网站删除内容或停止侵权行为,在互联网界产生了巨大震慑作用。国际奥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和媒体报道情况非常满意”,“中国反盗版工作为全球奥运版权保护树立了榜样”。

  战略纲要指引方向

  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其中提出了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完善制度,促进版权市场化;依法处置盗版行为,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等版权专项任务,为我国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引下,在我国知识产权各项政策的激励作用下,2009年上半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受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2.9804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2.9%,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2.4748万件,同比增长了100.4%。

  当前,版权工作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着力宣传版权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知识产权报 记者 姚文平)[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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