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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近200家KTV遇版权纠纷官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17:18:1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近日,在知识产权维权的意识下,维权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快车小编获悉,KTV娱乐场所在知识产权维权打击下无处遁形,难逃法网。云南近200家KTV涉及侵权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官司。以下是相关内容报道。

  核心提示:近日,在知识产权维权的意识下,维权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快车小编获悉,KTV娱乐场所在知识产权维权打击下无处遁形,难逃法网。云南近200家KTV涉及侵权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官司。以下是相关内容报道。

  拒不缴纳歌曲版权费,云南多家KTV娱乐场所都面临侵权官司的困扰。3年来,云南省近200家KTV涉及侵权,为打击不正当竞争,维护所有权人正当利益,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云南地方服务站正在与省内多家企业商谈争取合作机会,否则侵权后不仅要删歌、赔款,还需要补交版权费。

  一、大部分经营者已交付版权使用费

  2012年11、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侵犯著作权,判处昆明某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2家分店停止侵权使用音集协的部分歌曲,共向音集协赔偿经济损失19.7万元。

  同时,2家分店还收到另外2份判决书,要求其停止使用侵权歌曲,并分别赔偿版权所有人北京重庆两家知识产权公司75首歌共7.6万余元。

  “如果场所不缴纳歌曲的版权使用费,肆意侵权不仅KTV要受到制裁,删歌、赔款后仍需要补交版权使用费给版权所有人。”音集协云南地方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透露,音集协于2008年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成立,随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地方服务站。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不断加强与企业商谈,争取合作机会。目前,云南大部分卡拉OK经营者已经交付了版权使用费,但是还有一些企业持观望态度。从2011年以后,云南省共有近200家KTV涉及侵权,法院已立案待审。

  二、每间包房每天只交8.2元版权费

  “若唱片公司加入了音集协,则成为会员,可以委托协会进行维权诉讼。音集协是一个非营利性质的机构,除了保护版权所有人的收益外,还兼有保障娱乐场所合法经营避免官司缠身的义务。”在该负责人看来,目前正在积极和娱乐场所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

  昆明市共有300多家KTV,约有近6000个包房,每个包房每天只需交纳8.2元版权费给音集协。若娱乐场所被版权人起诉,签署的服务合同就是有效证据,避免企业遭到不法侵害。

  “法律手段只是维权的一种方式,更需要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明靖律师事务所吴斌律师说,500元一首歌已逐渐成为云南省卡拉OK行业侵权的赔偿标准,以前是按照侵权数量进行赔偿,现在转变为年度支付版权费用。“意味着从开业之前到审判时,娱乐场所要对这个侵权时段进行赔偿。”

  吴斌说,除构成民事纠纷外,若盗版歌曲超过500部,则构成非法复制传播罪,将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500元一首的侵权费相对全国标准已经很低,通过诉讼一方面可以让KTV紧张起来,正视版权费问题,目的是给云南卡拉OK行业敲响警钟,也是对云南的卡拉OK著作权保护的支持。

  三、打击盗版销毁126万余件非法制品

  25日,2013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云南主会场活动在昆明举行,集中销毁了最近一年来全省各地依法收缴的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263110册(张、盘),其中,非法音像制品808836盘(张、盒),非法图书、报刊454274册(份)。

  去年以来,云南省“扫黄打非”和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效明显。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检查经营出版物店、铺、摊点10万个(次),取缔非法摊点6000余个,收缴侵权盗版和各类非法出版物700万册(盘),查办各类案件564起。其中昆明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去年的破案会战中,开展了打击贩卖盗版光盘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1670起,查缴盗版音像制品277万盘。

  今年,云南省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工作的重点是查缴盗版畅销书、工具书、教材教辅读物等;取缔兜售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深挖盗版制品的生产、仓储窝点;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侵权盗版行为等。另外,将曝光一批云南省查获的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前天,除在昆明设主会场外,还在其它15个州市设立分会场同时举办集中销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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