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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协商解决的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08:45:36 人浏览

导读:

知识产权之间发生的关于归属权纠纷、侵犯专属权纠纷及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五种方式,其中,双反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最为便捷的方...

  知识产权之间发生的关于归属权纠纷、侵犯专属权纠纷及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法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五种方式,其中,双反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最为便捷的方式,下面有法律快车小编通过案例为您介绍知识产权纠纷的协商解决。

  什么是协商?

  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

  朗科是一家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高新科技企业,成立于1999年5月,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移 动存储生产商与出口商。1999年,该公司在世界上率先成功研制并推出新一代移动存储器——闪存盘(取名“优盘”,“优盘”现为朗科公司商标)。但是,华旗等厂商后来者凭借资金和品牌优势后来居上,朗科作为发明者却籍籍无名。

  2004年8月13日,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和索尼国内最大的一家闪存盘代理商——深圳市深升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索尼公司立即停止其对朗科公司在闪存盘方面的一项核心专利的侵权行为,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在朗科起诉后,索尼一直保持沉默,并且提出本案件应该由无锡法院负责审理的管辖权异议,请求延期开庭。而朗科之所以选择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是因为过去十年来这里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例从未被推翻过,因此斥责索尼是在拖延时间,希望通过加大出货量尽快降低损失:以索尼无锡工厂的闪存盘生产规模与索尼的全球销售网络,索尼公司如果能将案件拖延半年以上就足以在全球市场获得远远超过1000万美元的收益。

  然而,2005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了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管辖权异议”上诉,并裁定仍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朗科诉索尼一案。

  2006年2月16日,朗科首次走出国门,把美国PNY公司送上法庭,因为2004年12月朗科在美国申请的专利获批。2006年6月,正在专利无效申请第三次审理中的朗科和华旗,在中国电子商会下移 动存储专业委员会的推动下达成了不明条件的和解,准备一致对外。而因为诉讼,朗科这个存储盘发明者竟然一直被排斥于包括联想等著名厂商的移动存储专业委员会之外。

  2006年11月24日,朗科发布公告称,“双方已同意友好解决彼此之间的法律纠纷,而着眼于未来的业务拓展。根据协议,朗科撤回对索尼索赔1000万元的民事诉讼,索尼公司将从朗科购买USB闪存盘产品。”

  本案中,朗科和索尼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实现了双方之间的共赢,不仅仅是节省了诉讼的时间和成本,也促进了双方之间的进一步协作,因此,可以看出,协商和解也是一项有用的纠纷解决的方式。

  (责任编辑:岸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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