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转让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著作权也是我们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之一,受到侵犯我们当然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那么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转让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转让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
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合作作者无法单独行使著作权,因此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经过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具体行使。
3、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了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这里需注意,如果是一方的合作作者想要行使的是著作权的转让,那么其他的合作作者有权阻止转让作者行使著作权。
4、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可由合作作者分别单独享有和行使,但行使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可见,合作作品与独著作品是以作者的数量为依据对于作品做出的分类方法,从逻辑上讲,这种分类方法以“二分法”的方式穷尽了作品的整体,换言之,以全体作品为集合时,合作作品与独著作品互为补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转让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著作权的归宿一般都是创作本人但是对于合作的作品又不一样,这一点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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