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公民的人身权十分关注,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著作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我们作为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因此保护公民的著作权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项目。那么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1、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2、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此时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下列两种情形的著作权归属有其特殊性,大家必须注意:
(1)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讲话人或者报告人可以依据约定向执笔人给予适当的报酬。
(2)当事人合意以某人的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于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被记载的人所有。
纠纷出现的关键原因就是委托合同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重要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导致著作权归为法律直接调整,由于委托人并未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边界并无限的使用所委托创作的作品,从而触犯了受托人的权利边界,由此导致委托人委托创作的目的无法全部实现并侵权了受托人的权利,
所以为规避此类纠纷发生的最佳途径,就是在委托创作时签订书面合同并对权属及使用的范围和方式等相关权利进行明确约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边界,避免不愉快的发生。
1、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未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在约定或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
3、经委托参与创作的合作作者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或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合作作品。
4、我国著作权法制定以前委托创作作品的权属及其性质定位仍应受现行著作权法调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资料。在委托他人进行作品的创造设计时,双方当事人要明确约定好或者签订合同,很容易因为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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