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关于使用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关于使用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5 00:11:39 人浏览

导读:

关于使用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的公告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5-20生效日期:2002-05-20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国家版权局公告第10号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

关于使用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的公告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0 生效日期: 2002-05-20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国家版权局公告第10号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使用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同时启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专用章”。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局长签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仍然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版权局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