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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产品设计图 自立门户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14:34:3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偷偷从上任公司带走产品设计图纸,离职后自己成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与“老东家”同样的产品,还专门抢“老东家”的客户——近日,该事件的当事人吴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高淳区工商局立案查处。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偷偷从上任公司带走产品设计图纸,离职后自己成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与“老东家”同样的产品,还专门抢“老东家”的客户——近日,该事件的当事人吴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高淳区工商局立案查处。

  “老东家”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产品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要求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等所有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供自己使用。但前不久他们发现,有一家新公司在销售和他们相同的产品,于是他们怀疑商业秘密遭到他人侵犯,遂向工商部门举报。

  高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新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在其经营场所发现了标注有“老东家”公司名称的产品设计图纸。原来,是前员工吴某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带走了“老东家”的产品设计图纸,并按照这些图纸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其产品的外形、结构等均与“老东家”相同,而且主要销售给“老东家”的客户。

  “上一次我们查处商业秘密案还是1996年。商业秘密的隐秘性特征,以及部分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导致商业秘密案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商业秘密属知识产权范畴,无论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都是企业花费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长期积累起来的,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但是目前,有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甚至在遭受侵害时,也仅有少数企业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传统技艺类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进一步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以及对相关涉密信息采用密码等保密措施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一旦发现商业秘密遭侵害,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及时向工商或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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